《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九)》相关制度及职责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九)》 第一条 保密原则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遵守遵循以下原则: 不该说的,绝对不该说的;不该问的,绝对不该问;不该看的,绝对不该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应该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应该记录。两个...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九)
第一条、保密原则
1、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 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永远不要问;不该看的东西决不看;不该听的事情绝对不要听; Don’t 应记录的不得记录。
2、除履行职责需要外,任何公司员工不得披露、公告、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公司其他员工) (按照保密制度知悉的秘密)不得使用履行职责以外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知悉上级公司或者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的。其他人,但公司承诺保密。这些秘密信息。
3、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了解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承担与任职期间相同的责任。保密义务和未经授权不使用相关保密信息的义务。公司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辞职,在辞职后仍承担保密义务,期限为自辞职之日起3年。
第二条,保密内容和方式
1、文件保密包括文件的产生、收发、传送、使用、复制、摘录、保存、销毁等。
2、机密文件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⑴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⑵ 投标人招标方案及相关信息;
⑶交易者相关信息;
⑷人才引进计划;
⑸未公布的薪资福利及人事调整计划;
⑹公司财务报表;其他绝密内容。
2. 机密
⑴公司发展规划;
⑵ 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⑶公司领导人事档案;
⑷未公布的公司架构改革方案;
⑸员工个人工资;
⑹其他保密内容。
3.秘密
⑴ 公司办公会议可沟通的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⑵ 不应向外部单位透露的内部规章制度;
⑶尚未公布的人员处罚决定;
⑷社区产权信息、工程信息及相关技术信息、社区业主信息等;
⑸其他保密内容。
3. 机密文件的复印和使用
1、绝密、机密文件的复制、使用,除工作职责外,须经总经理批准。复制、使用秘密文件,除工作职责外,必须经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部主任批准;
2、复印机密文件时,应指派专人监督复印现场;
3、复印涉密文件应当登记。
4. 机密文件的签发、交付、接收和保管
1、出具保密文件必须遵循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与保密文件的复制、使用一致;
2、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部主任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绝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送达;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字。收件人应妥善保管机密文件,不得随意堆放在办公桌上或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经批准由个人保存的含有秘密内容的记录应防止丢失。辞职时应清理干净并归还公司。
5、保密文件及保密文件原件由综合服务部经理审核接收后存入档案室。经批准的副本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室(档案室)主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保存。
5、机密文件的查询、借阅必须严格遵循审批制度,权限与机密文件的复制、使用一致;
6.机密文件的解密、销毁;
1. 机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官方公告而解密;另一种是确定其失去秘密特征后解密;
2、因公开而解密的,应经保管人确认;
3、鉴定后解密的,由保管人提交鉴定;
4. 经鉴定已失去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当予以销毁;
5、解密、销毁需报总经理批准;
6、销毁机密文件时,应有两名监督人员,并做好销毁记录。
第三条、处罚
如有违反此规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按《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公关系统 公关部系统 公司系统
公安系统、公证处系统、维修系统